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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方教您防5类经济诈骗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近年来,假币、银行卡、非法集资、传销等领域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公众广为关注的经济犯罪活动,为了防止诈骗侵害我们及家人的利益,我们应该多学习、多了解,严格防范诈骗。

非法集资:这些门道要知道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如遇以下现象,务必高度警惕。

1.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奇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

2.电话推介、设立大量分支机构推介“投资项目”;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流动场所及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频繁招揽老年人投资,尤其以公开讲座、聚会、馈赠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

3.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投资、交易为噱头吸引投资,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声称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但并不办理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4.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经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网上负面信息。

5.公司注册地、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高管系外籍人员的公司,以公开讲座、演讲等方式吸引投资。

6.以各种“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及以大型集会、庆典等方式宣传、推介“投资项目”。

7.要求向个人账户交付投资款,以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交付投资款,让投资人在境外开立银行账户划转投资款。

8.收取投资款的账户系以外籍人员尤其是东南亚籍人员身份在境内开立。

9.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者声称群众的资金由银行托管、监管,但实际上仅仅是在银行有账户。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科学理财、理性投资,千万不要误听误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如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人员,或者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传销:别轻易相信花言巧语

传销犯罪属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其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警方结合近年来侦办的传销犯罪案件,对此类犯罪的常见手段、实施步骤、防范措施进行详解。

1.传销主要表现形式

组织严密、行动诡秘、杀熟、编造暴富神话、洗脑、高额返利、商品道具、价格虚高。

2.传销常见实施步骤

第一步:传销组织通常以介绍工作、招聘兼职、新型市场营销、合法直销、合伙做生意、有快速致富门路等为借口,诱骗他人加入。

第二步:寻找发展对象。传销组织一般从异地诱骗他人从事传销,通常会采取“杀熟”的方法,利用亲戚、朋友之间的信任关系,邀人上钩。

当新加入者到传销人员聚集地时,其同学、朋友或亲戚,会以代保管等名义,收去其身份证和现金,防止新加入者发现被骗后逃走。

第三步:洗脑。通过聚会、上课、演讲等方式,实施思想和精神控制,直至新加入者开始“邀约”其同学、朋友或亲戚继续加入传销组织,形成恶性循环。

3.如何防范传销?

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等相关证据,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以各种理由要求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时,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如误入传销组织,应设法向公安机关举报。

假币:民警教你识别“猫腻”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诈骗。

1.利用假币牟利。

微小超市、便利店内购物真币变假币,不良店主以缺损、污迹等理由,拒收顾客的小面额钞票,直至顾客递上五十或者百元面值钞票时,偷偷将真币换成假币。

警方提醒:在微小型超市或便利店购物时,尽量自备零钞,店主拒收零钞时,要提高警惕。

2.“丢包”诈骗。

不法分子先将假币故意掉落在诈骗对象旁,佯装不知离开现场,然后同伙出现,捡起地上假币,拉住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利用各种借口,将假币留给受害人,骗取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离开。

警方提醒: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可随他人到僻静之处私分“拾得”财物,以免受到人身或财产侵害。

3.大额消费实施“调包”。

不法分子相互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因前面已验过货币真伪,经营者放松了警惕,不法分子乘机使用假币调包。

警方提醒:经手大额钱款一定要进行检验,切莫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4.使用变造货币骗取财物。不法分子采用拼凑手段,将真币和假币拼接在一起,通过找零或购物方式,诈骗财物。

警方提醒:对有明显折痕或粘贴的纸币,要通体鉴别,不能只看一个防伪特征。

银行卡犯罪:记住这些局

1.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明、工作证件及其复印件等,办卡时到银行正规网点办理,不要找他人代办,以防被他人冒领。

2.消费结账时,要留意银行卡的去向,切忌将银行卡交给他人到自己视线以外的地方刷卡,谨防被盗取银行卡信息。

3.在ATM机取款时,要注意观察现场环境,特别是取款机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加装卡槽等。

万一银行卡被卡住无法操作时,切勿离开,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等待处理。

4.在ATM、POS机等设备上输入密码时,要用手或其他物品进行遮掩,谨防被不法分子安装的盗码器、摄像头等作案工具窃取信息;若遇到出钞口的现金被人抢走的情况,不要因急着追赶抢劫者,而忽视银行卡。

5.使用网上银行时,要认真核对网站地址,避免登录木马网页。

   非法证券:小心“高额”回报

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有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表现形式:一些非上市公司,编造虚假信息,以即将到国内或者国外上市、业绩优秀、已由政府批准、已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等名义为诱饵,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以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为形式,采取非法手段,诱骗群众购买股票。

一些没有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为了牟取暴利,以未上市公司股东代理人或财务顾问等身份,通过广告、网络等形式,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并在全国各地设各类销售网点。

在此过程中,一些股权托管机构,为获取非法收益,为投资者出具所谓的股权托管证,客观上为非法证券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加大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迷惑性,致使大量投资者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一些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和机构,通过小广告、信函、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推介会、自行或者雇人游说等方式,散布所销售的是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司“原始股”,购买后可获得高额回报等谎言,诱骗公众购买。

对这些非法的证券活动,公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碰到发财的“好事”时,多想想,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就不会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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