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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型非免检载客汽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车管所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为规范机动车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62号令有关规定,现有部分机动车不属于免检车辆,需在检验有效期止前3个月内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申请检验标志,予以公告。

    附:小微型非免检载客汽车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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