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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209-0006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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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征集孙明然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12 发布日期: 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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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征集孙明然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12
发布日期: 2022-09-12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征集孙明然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12 17:15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警方通告


近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在侦办孙明然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中,先后抓获了孙明然、宋浩、关浩浩、孙孜旭、段浩奇等犯罪嫌疑人,上述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由我局依法执行逮捕。
为全面查清孙明然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孙明然(绰号:图腾浩,男,利辛县中疃镇人)、宋浩(绰号:浩浩,男,利辛县程家集镇人)、关浩浩(绰号:三眼浩南,男,利辛县汝集镇人)、孙孜旭(绰号:旭旭,男,利辛县城关镇人)、段浩奇(绰号:老四,利辛县程家集镇人)及相关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孙明然、宋浩、关浩浩、孙孜旭、段浩奇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二、公安机关正告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凡到案后积极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对于为涉案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提供帮助;威胁、恐吓当事人、证人;充当“关系网”“保护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举报电话:18119962109   

                   17756760030
来信地址: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西路谯城分局刑警大队)                       
特此通告。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