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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警方提示(2024年第12期)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警方提示:清明扫墓、踏青高峰即将来临,一定要注意交通、户外活动和防火安全!

一、野外祭扫严防火灾,可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或划定安全区域焚烧香炉纸张,提前清理周围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同时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

二、严禁乱扔烟头,祭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灰烬,在反复确认无遗留火种并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大风天气严禁户外动用一切明火。

三、外出踏青,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草地野炊、烧烤。野炊郊游应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带,不要随意丢弃火种。野炊结束后要将碳屑等余火彻底熄灭,避免发生复燃。

四、驾车外出时,要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电路、气路,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车内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停放车辆时不要靠近杂草、树木,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行车时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逃生;如安全出口被火势封堵,可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七、如遇火灾要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19报警并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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