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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注销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14:17
来源: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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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有关规定,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依法注销。请在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逾期未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将依法公告作废。
附:
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员名单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9月6日
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员名单.xls【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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