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亳州市公安局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首页
网站首页
警务资讯
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亳州市公安局
>
警务资讯
>
警务要闻
关于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09:21
来源:宣传科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关于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
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时间及举报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举报电话:
谯城区:0558-5233408;
高新区:0558-5558125;
涡阳县:0558-7217110;
蒙城县:0558-7694331;
利辛县:0558-8700727;
监督电话:0558-5233177。
二、举报内容
1、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2、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
3、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制品;
4、非法携带、邮寄烟花爆竹制品。
亳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