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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零二条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告下列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附:注销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驾驶人名单
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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