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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开学季,交警伴你行!亳州交警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3-03 15:32 来源: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又是一年开学季
老师、家长、同学们
准备好迎接新的学期了吗

新的学期

交通安全可不能放松

在此,亳州交警

向全市中小学生

和家长发出一封信

请查收



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春风送暖,新学期即将启航。开学的第一课便是交通安全教育课,同学们的交通安全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同学们的快乐学习、平安回家是家长和老师们的共同期盼,也是我们自始至终的心愿。在此,我们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以身作则
家长驾车接送学生,应主动服从交警、护学志愿者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靠,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示范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摒弃交通安全陋习。



二、守法文明接送路
家长驾驶小车接送学生时,不要将学生单独留在车内。行经人行横道时,注意礼让,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骑乘人员要戴好头盔,让上下学之路更有安全感。



三、步行出行
同学们步行时,切勿分散注意力,玩手机、听音乐、嬉戏打闹等;汽车周围存在视觉盲区,远离危险区域,切勿逗留玩耍;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切勿翻越隔离护栏;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没有油门、刹车、方向盘,任何突发情况或外力都能轻易打破平衡,家长需注意教导孩子,不得上道路行驶。




四、骑车出行
电动自行车需按照规定注册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骑行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骑行时,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与机动车并行,同时牢记佩戴安全头盔。



五、驾乘出行
不管是乘坐公共汽车还是其他车辆,都应该坐稳,不可在车厢内跑来跑去;乘车时务必系好安全带,头、手不伸到车窗外面,以免发生危险;下车时,从车辆右侧安全开门下车,下车后要左右观察,确保安全后再行走,切记不要随意突然横穿道路;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出行,要到正规客运车站乘坐有资质的客运车辆,切勿在收费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无证车辆,更不要搭乘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



让我们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们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让孩子们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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