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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高新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辖区男子刘某某存在吸食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查处行动。行动现场,民警当场查获装有可疑液体的电子烟,随后使用替来他明专用检测试剂对刘某某的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
经询问,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吸食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的违法经过,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高新分局已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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