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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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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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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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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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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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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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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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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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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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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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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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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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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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军营和单位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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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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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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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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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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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2021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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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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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宣传科、机关党委、
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
网安支队、治安支队、
经侦支队、刑警支队、
指挥中心、禁毒支队、
国保支队、特警支队、
反恐怖支队、森林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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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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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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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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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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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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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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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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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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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科、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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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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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体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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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进民法典集中式、全媒体普法宣传。
2. 充分发挥民法典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等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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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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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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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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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尊崇、模范执行、坚定捍卫党章党规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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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
2.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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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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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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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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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广泛深入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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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密配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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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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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支队、森林警察支队、刑警支队、经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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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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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不同受众的多元化法治需求,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等社会群体量身定制精准化普法方略,开展分众式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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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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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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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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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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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网上、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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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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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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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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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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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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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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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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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警察训练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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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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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网站、移动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辟网络法治专栏。
2.积极利用网络组织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网民遵纪守法意识。
3.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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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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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科、网安支队、刑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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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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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强化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事项跟踪问效、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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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本单位、本部门2021年度普法宣传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宣传重点任务及具体举措,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并报市法宣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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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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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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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立法、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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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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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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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司法执法机关开放日等形式向公众开展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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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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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特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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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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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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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执法案例库,并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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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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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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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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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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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支队、宣传科、机关党委、
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
网安支队、治安支队、
经侦支队、刑警支队、
指挥中心、禁毒支队、
国保支队、特警支队、
反恐怖支队、森林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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