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细化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同时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健全执法制度机制;二是开展“严格依法办事、防止任性用权”学习教育活动,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三是深化从严整治“四不三案一伞”活动,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四是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深化活动成效;五是开展法律知识比武竞赛活动,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六是开展“执法大培训”活动,提升民警执法能力。
(二)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积分制度,充分调动民警办案积极性。召开“执法规范年”活动推进会暨执法质量通报培训会,调度各县、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积分制工作推进情况,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积分制落实。
(三)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提升监督质效。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有5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形成条块结合考核工作格局。
市局对县区公安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区公安局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考核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制作执法风险提示单,推动问题整改,提高执法质量。市局主要执法警种对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充分调动警种部门规范执法工作积极性。
(五)依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规定。以问题为导向,以执法检查为抓手,重点检查受案立案、证据收集、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决定等执法环节,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及时启动执法过错追究程序。
(六)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助力规范执法。一是强力推进“206系统”建设应用,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二是优化协同办案系统功能;三是严格落实接处警系统警情信息作为执法办案系统案件唯一源头的规定,加大案件回访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接处警不规范问题。
(七)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强“智力”支撑。一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评选“十佳法制员”和“优秀法制员”并予以表彰奖励,激励民警严格执法、规范办案、履职尽责;二是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出台《亳州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将公职律师纳入统一管理,为全局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八)圆满完成全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承办工作。按照省公安厅工作部署,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功承办皖北地区202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九)为专项活动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公安法制部门立足岗位职责,强化法制保障,将审核环节前移,靠前指导,贴近服务,选派业务骨干全力以赴保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二是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十)法治宣传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亳州市公安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亳州市公安局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普法责任制纳入我局20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二是结合公安机关职责,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民警在工作中积极做好了民法典宣传工作,起到了普及法制观念,推动了民法典实施作用;三是积极宣传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所列法律法规、与公安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宣传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所列法律法规、与公安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按时保质完成市法宣办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2021年工作谋划
(一)扎实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年攻坚行动”,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举措”2021年各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目标要求,定期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真正达到“一年一个台阶、三年抓出成效”的目标要求。
(二)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执法质量。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和“四不三案一伞”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活动,整改执法顽瘴痼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强力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升监督质效。以“案件管理室规范化建设活动”为抓手,规范案件管理室使用管理,将执法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执法单位,发挥案件管理室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严格落实执法状况分析研判、执法风险提示、典型案例点评、三级案件评查、季度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倒逼规范执法。
(四)健全完善执法保障体系,夯实规范执法基础。一是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积分制度;二是加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力度,全面完成省厅建设任务;三是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效;四是健全执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疑难、复杂、重大法律适用问题和关键执法环节,出台指导性意见和操作手册,为民警提供执法“口袋书”;五是积极稳妥推进电子笔录软件等系统的应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为规范执法提供信息化支撑。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员年度轮训,评选“十佳法制员”“优秀法制员”,兑现法制员奖惩激励措施,调动法制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让公职律师更多参与执法活动、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提升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三是根据法制职能调整情况,相对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刑事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监督等内部岗位分工,培养专业人才,推进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四是鼓励法制民警积极报考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法制民警履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