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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206-00103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媒体解读:《亳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日期: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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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媒体解读:《亳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日期: 2022-06-07
媒体解读:《亳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发布时间:2022-06-07 09:02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扩大生活性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开放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近日,《亳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布,通过一系列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广大群众乐享公共服务带来的便捷,不断提升幸福指数。
  补齐补强短板弱项
  《规划》指出,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亳州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推动智慧学校、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进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持续实施“123”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快班主任、教研员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三权统一”改革,有效落实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特岗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适当提升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要强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更好发挥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不同知识结构和就业技能人员适岗就业。统筹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亳州老乡,请您回家”和助力青年学子创业活动,推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培训管理。实施“技能亳州”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扩展公益性岗位,加强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促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进中医药“四名”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全力建设“世界中医药之都”。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扩大儿科、全科、精神科、麻醉科、老年医学科、康复科等短缺医师和注册护士规模。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培养工程,到2025年,力争培养10名“江淮名医”、10名“徽乡名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扩大市县级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探索逐步将城市公立医院慢性病等门诊设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另外,《规划》还提出要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文化体育服务优化工程、社会服务兜底重点工程等,补齐养老、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公共服务短板。
  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
  《规划》指出,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制度安排,以标准化、制度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缩小城乡、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城市优质化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合理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县城、人口特大镇公共服务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及对周边农村地区辐射服务能力。
  完善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配套。落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将优抚对象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范围,落实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精准资助水平。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明确困难群体访视和心理慰藉、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及监护(收养)评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等购买服务内容。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规划》明确,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用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社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开展“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试点,努力推动乡镇(街道)托育机构全覆盖。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充分发挥公办园和优质民办园示范作用,培育建设一批市一类园和市特优公办园。大力发展公办园或公办园分园,支持街道、村集体、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采取“政府减免租金、以奖代补、委派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推行公办幼儿园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服务,杜绝幼儿园“小学化”。
  加快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控制普通高中大班额,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化发展。
  加强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加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实施“社区示范长者之家”项目和“社区助餐工程”,构建城市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加强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加强医养结合试点示范,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
  扩宽优质医疗覆盖面。着力打造省级中医医疗中心、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全力争创国家级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全面提升市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积极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重点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强化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健全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养生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
  改善优化住房条件。坚持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探索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模式,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
  《规划》提出,要推动市域公共服务达标,逐步缩小与长三角先发地区的差距。
  要协同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有序开展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人员数据交换和比对,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作。推进与长三角地区工伤保险一体化,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异地监管协作制度,拓宽《异地监管协查协议》签订范围,建立异地就医案件协查制度。健全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制度,逐步扩大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扩大与沪苏浙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面,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协同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面推进与长三角城市在食品药品、旅游、市场消费等领域产品质量溯源合作,探索建立跨区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要合力推进公共服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提升中医药服务长三角健康发展能力,充分发挥亳州中医药产业优势,打造面向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全世界的中药材供给体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广“旅游+中医药”的模式,建设一批融中医医疗养生、药膳体验、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深化医疗领域合作,大力引进沪苏浙高水平医疗团队和专家等优质医疗资源,采取合作办医、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组建医联体等形式,推动沪苏浙优质医疗资源落户与合作共建。深化教育领域合作,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设立分校、整体托管等方式提升办学水平;推动在亳高校与沪苏浙优质高校全面合作,做优做强优势学科。推进文化旅游合作,共同打造长三角文化传承创新区;加大文化旅游品牌形象策划和推广力度,紧抓商合杭高铁全域开通契机,培育发展高铁沿线重点城市客源市场,联合推出高铁游、研学游、养生游、红色游等产品。加快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社工作合作协议,引导长三角区域人力资源企业积极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