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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406-0003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5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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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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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5
发布日期: 2024-06-05
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18:43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维护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我市各考点及其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6月7日0时至2024年6月9日19时、2024年6月14日0时至2024年6月17日17时,在全市所有考点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临时空域管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实施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活动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放飞行为。
三、因执行重要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确需在临时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空域管制,杜绝违规飞行。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亳州市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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