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0 号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采购心脏除颤仪(AED)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扎实推进爱警暖警工作落实落细,深化紧急救治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民警辅警健康,需为城区基层所队采购配发心脏除颤仪(AED)。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1
|
心脏除颤仪(AED)
|
22
|
详见附件1《心脏除颤仪(AED)参数要求》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品牌和参数,须为保证原厂正品; 所投产品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生产的最新机型。
2、交货时,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合格证,并负责产品的免费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
3、参与救援活动所使用的电击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
4、所提供设备质保7年,质保期内,设备耗材(电池、电极片)有效期满后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
5、产品须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标注使用对象为经过产品使用培训的人员,或非专业医务人员可以在急救中心人员指导下使用。
6、本项目质保期七年,终生维护;提供 7x24小时售后服务,出现问题需在24小时内解决。
7、成交供应商不遵守以上要求者,将被我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供货资格。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19万元。
五、项目完成时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本项目服务期限7年。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7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3、其他要求: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8月6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报价期间报价人如需勘探现场和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含7年质保、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进行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郭警官(收)。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即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截止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报价人如不能及时按询价相关要求按时供货,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至下一报价人供货和服务,原供货人将被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竞价资格。
十、项目联系人:
报 价联系人:卫警官,联系电话:0558-5233017 18269917666
勘察答疑联系人:郭警官,联系电话:0558-5233252
附件:1、《心脏除颤仪(AED)参数要求》
2、《报价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