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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408-0007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1 发布日期: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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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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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1
发布日期: 2024-08-21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21 09:24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淑侠委员:

提出的《关于建设市区南北向路公交专用车道和限时优先车道试行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次实地勘查测评,拟在魏武大道(交通路南停止线—光明路北停止线)、汤王大道(光明路南停止线—药都路北停止线)、希夷大道(药都路南停止线—紫苑路北停止线)、杜仲路(希夷大道西停止线—汤王大道东停止线)路段设置公交专用道。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相关规定,经实地调研后测算,路段全长6050米,需更换18块分道标志牌、新增提示标志47处、禁停46处、需高压水除标线2453平方米、复划热熔标线3515平方米,以上所需经费需要向市财政申报。由于财政紧张,公交专用道设置所需资金未能落实,待所需资金落实后重启公交车专用道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