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0:07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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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坚持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各项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在法治公安助力“美好亳州”建设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工作成效
(一)铸牢忠诚警魂,强化理论武装。市公安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一总纲主线,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把“两个维护”作为一切工作的思想支点、实践落点,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设立市局党委党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求实效,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辅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以思想上的高度统一确保行动上的坚定坚决。一是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根据计划安排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学习。2022年4月28日,市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5次集体学习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专题讲解,详细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基础、内在逻辑、主要内涵,并就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实化”文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行详细阐述。市局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培训的必训内容,在2022年举办的警衔晋升培训中,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同时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抓实党员民警日常学习。市公安局整理相关学习资料,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依托“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民警深入学习。三是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全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大会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推动亳州公安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二)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效能和公安依法行政职能优化,切实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和全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坚持开拓创新,试点打造“双一”改革,优化为民服务。一是试点公安“统一照片库”建设应用。全面改造户政、出入境、车驾管业务系统,根据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所需照片规格,对采集的照片数据进行自动调取裁剪、检测,群众只需一次采集形成“母片”,即可在“皖事通”APP“我的照片”模块内自动获取本人照片信息,并自由选择调用“统一照片库”中符合要求的照片,在办理其他公安业务时不需要再次采集照片。截至目前,已采集“母片”217万余张。二是试点推出公安综合窗口“一窗通办”。截至目前,全市40家公安窗口实现了“一窗通办”(其中8个窗口实现治安、交管、出入境三合一)。群众可通过一个窗口办理治安、交管、出入境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等165项业务。三是坚持有诺必践,全面开通“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事”反映和解决机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1个(全覆盖)。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市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对接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商榷行刑衔接中的问题,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完善我市行刑衔接的相关制度。市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亳州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和完善打击制售假烟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关于严格规范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亳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多个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文件。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市局紧盯“村霸”“沙霸””矿霸”等突出违法犯罪,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扎实开展“铁拳行动”的通知》等四份文件,动员全警深入发动群众、快打严处街面公开性犯罪。通过“亳州警方”自媒体,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和“村霸”等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一辅警”优势,全力提升打击声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全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部、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线索核查、案件办理、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三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市局党委注重信访力量建设,抽调市局精干力量成立信访专班、信访工作评审专案组和信访督察专员,研究制定了《亳州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亳州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亳州市公安机关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等措施,有力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市局出台《亳州市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文件印发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办案制度建设。出台《亳州市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处置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参考意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效配合、服务保障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精准打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3.落实案件质量“三级评查”制度。市局对县区公安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区公安局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考核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制作执法风险提示单,推动问题整改,提高执法质量。
(五)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3月30日,市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意见》,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局法律宣传咨询活动。2022年以来,巡回宣讲30次,网络直播活动13次,发放宣传资料41000余份,答疑群众13600人次。
2.调防结合化矛盾,多措并举防反复。亳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亳州的总体目标,立足公安工作职能和辖区社会治安实际,夯基础、强化解,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密切配合建机制。在总结研究以往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依靠党委、政府,强化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三调联动”,及时、有效、彻底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最大限度的避免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深入排查除隐患。充分结合“一标三实”“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工作,发动各警种、各派出所民辅警实地深入社区、村组,走进群众中间,通过走访入户、警民恳谈、案件回访、交流座谈等采取滚动摸排的方式详细了解辖区内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重点关注影响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关注关爱失业生活困难人员。三是强化调解消矛盾。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思路,以法律宣传为切入点,对排查的矛盾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主动出击,尽力把矛盾稳控、化解在萌芽当中。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到应解决尽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四是深入宣传强意识。充分利用基层派出所民警、包村民警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最为贴近的优势,积极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在街道、学校、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制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重实效的普法教育,义务进行法律咨询和治安防范宣传。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其对矛盾纠纷的自我控制能力,鼓励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调处阻力。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刚性执行执法办案红线。为规避执法办案风险、防止执法问题反复出现,市局对行政刑事案件受立案、委托鉴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办案关键点设置红线,于2022年2月16日印发《亳州市公安机关规范案件办理“十个必须”》,并严格督促落实。
2.推进执法办案“亮身份”。市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联系机制的通知》,要求行政和刑事案件受案后,办案单位在受案回执中除填写办案民警联系方式外,应同时填写本地监督电话。市局将案件监督联系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巡查内容,每月随机抽取50起案件,将网上核查及电话回访当事人的工作情况发布巡查通报,监督巡查受立案案件。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一是推进派驻专职法制员。全市公安机关已派驻、专职法制员72人,实现在办案任务量大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实现派驻、专职法制员全覆盖的阶段性目标。二是加强法制员队伍人才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不竭动力。建立法制员队伍清单,将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员全部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公职律师管理。严格落实《亳州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试行)和《亳州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绩效考核工作规则》,对市局(含两分局)公职律师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