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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506-00019 组配分类: 自行采购询价栏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20
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506-00019
组配分类: 自行采购询价栏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20
亳州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0:47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22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

二、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
亳州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对象为我局约618名在职民警(包括所有业务警种),保险金额185400元(人均为3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技术服务方案。
三、服务要求

1、报价人报价时须提供完善的服务保障承诺。理赔及其他与理赔有关的售后服务及时、快速、高效、便捷。报价人应设立24小时报案电话,指定专职客服人员,发生事故后,可直接拨打报案电话,也可直接与专职服务人员电话联系,由其指导理赔流程,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3、理赔时,如被保险人员发票及相关资料已在它处使用,无法提供原件,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提供复印件用于理赔。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8.54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

五、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保险手续和发票等报账手续,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履约质保金,对于应予理赔而乙方不予理赔的,一次扣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合同期满后,质保金一次性退还乙方。(注:本方案所称的保险金额185400元,为618人保险费用,实际支付金额按照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根据提供的实际人员数量*报价单价据实支付)。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健康保险业务);
3、供应商2024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在200%以上(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626日17时30分截止,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进行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见附件)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郭警官收。

九、供应商的确定
 1、报价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在保额和保险项目固定的情况下,报价人所报的赔付保险金报价比率最高者为中标人。
2、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对《亳州市公安局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服务需求及赔付保险金额基准》中所列赔付保险金额基准的基础上报赔付保险金报价比率(必须大于等于100%,低于100%或未报赔付保险金报价比率的,报价无效),即在本服务需求所有赔付保险金额基准的基础上,报价人只需统一报一个赔付保险金报价比率。比如:报价人所报赔付保险金报价比率为110%,则《亳州市公安局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项目服务需求及赔付保险金额基准》中所含保险项目赔付金额全部提升至赔付保险金额基准的110%,即所有保险项目最终报价赔付保险金额均提升至:该保险项目赔付保险金额基准×110%。以此类推。中标后,以提升后的赔付保险金额签订合同。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郭警官 0558-5233252、17756766907
项目答疑联系人:徐警官  0558-5233252
    附件1:技术服务方案

附件2: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