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亳州市公安局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公安局 > 自行采购询价栏
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510-00035 组配分类: 自行采购询价栏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510-00035
组配分类: 自行采购询价栏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亳州市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7 08:48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编号:50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上级部门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所内的实际情况,本次建设主要包括采购42台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和管理软件,配套的4个交换机及网线等辅材。实现将信息输入和信息交互延伸至监室内,让被监管人员参与部分与自身相关的所内管理,将民警从目前部分繁琐、重复、频繁的劳动中解放出来,通过内置规则,更加合理、规范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具备信息展示、交互管理和信息采集等功能,并对每次的业务工作进行后端信息记录,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利用本次建设的相关软件模块与配套的硬件系统对所内的两下监室、购物、点名、权利义务等功能操作进行记录管理。

三、采购内容要求

详见采购清单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262172元,质保期一年。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各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要求

因工作需要,签订合同后30日内必须完成项目建设。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日期计算以验收时间为准。服务期内,若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待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一次性支付尾款(无息)。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0 月 23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报价期间报价人如需勘探现场和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南段686号亳州市公安局,卫警官(收),电话:0558-5233565。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报价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报价人如不能及时按询价相关要求按时供货将取消其供货资格,顺延至下一报价人供货,原供货人将被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供货资格。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 0558-5233565  18156771017

项目咨询人:张警官 0558-5829900  17756767507

十、其他要求

1、由于本项目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因此报价人对本章的项目服务需求、交货要求及资质的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否则报价无效。为保证产品对接稳定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管理软件与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需与原智慧监管建设无缝对接提供承诺函,如果涉及到的对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采购需求的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证明,其投标无效。

3、报价人必须根据所投项目服务需求、资质资料编写投标文件。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所报产品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报价文件中的描述不一,采购人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

1. 报价函

2. 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