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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SA007/201509-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居民身份证
名称: 9月1日起亳州居民可跨县区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8-31 发布日期: 2015-08-31
索引号: 0000SA007/201509-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居民身份证
名称: 9月1日起亳州居民可跨县区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8-31
发布日期: 2015-08-31
9月1日起亳州居民可跨县区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发布时间:2015-08-31 00:00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我市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皖江等重点开发区域城市集聚明显,跨县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因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而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情况日益增多。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回应群众新期待,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依据《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方案》,从2015年9月1日起我市居民的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可跨县区异地办理。即我市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区居住、就业、就学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时,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申请办理,不需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目前,我市所有公安户籍派出所和户办大厅已做好相关准备。具体事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区居住、就业、就学的人员。
    二、业务范围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我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异地办理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提出异地办理申请。
(二)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异地受理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打印《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确认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收取证件工本费。
(三)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取两种取证方式:一是凭取证凭条到受理地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核验指纹信息;二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到户收取证件,收到证件后,本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核验证件,逾期不核验的视为证件合格。
申请人因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的,在领取新证的同时应交回旧证。
(四)制证周期
从异地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