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局立即安排谯城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亳州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四条 规定 〔姓名变更基本原则〕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牛集派出所户籍民警与您进行了联系,并告知您提供个人申请、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不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具办单位及具办民警:牛集派出所、葛警官 0558-5721206、17805670108
答复单位:亳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