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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型非免检载客汽车公告

发布来源: 亳州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03-15 15:18浏览(

为规范机动车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62号令有关规定,现有部分机动车不属于免检车辆,需在检验有效期止前3个月内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申请检验标志,予以公告。

    附:小微型非免检载客汽车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30315

小微型非免检载客汽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