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动车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现有部分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为2023-02月底,请尽快办理定期检验业务,予以公告。
附:逾期未检验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3年03月15日
逾期未检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