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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3-16 00:00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字体:[ ]

     亳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执行,现将《亳州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亳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阅。

    一 年度工作情况

   2015年,亳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始终严格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推动有力。市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局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局警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全面开展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借助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安工作情况,发布便民利民举措,让老百姓了解公安机关,方便群众办事,回应群众诉求,将积极畅通网上办事渠道书写进2015年市公安局重点工作中推动落实。

  二是规章制度健全。市局严格依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等制度,推动市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文件起草源头把关,在“亳州市公安局拟稿封面”上标明“密级”等栏目,将警务信息公开贯穿公文审核全过程。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能范围事项进行逐条筛选,全面梳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警种,对涉及多部门、警种的工作任务,指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思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完善门户网站栏目。2015年,亳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运维,严格按照省厅、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在线办事三大功能定位和市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发布各类公开信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安机关网上办理户籍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业务警种对所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充实更新政务版和服务版各栏目内容,确保公开信息权威、有效,方便群众浏览、查阅,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二是强化新闻媒体和传统方式协作的公开方式。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本市公安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满足公众对打击犯罪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的知情权,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赢得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依托传统公开方式,设立宣传点、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便民举措,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出入境接待大厅、车辆管理所等窗口单位,统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公开便民服务指南,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三)倾听民意,增进警民互动交流。

  一是积极参加在线访谈。组织相关业务警种参加市政府市长热线在线访谈、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等各类访谈活动,结合公众、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网友和听众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二是认真办理网民留言。为了确保优质高效地为网民解决困难、答疑解惑,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亳州市公安局督办工作规定》,规范门户网站和12345市长热线直通车网民留言办理程序,明确办理工作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回应网友诉求,一大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公众互动栏目共回复办结有效留言2231件。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局对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的诉求,坚持走访回访制度。针对涉及公安机关的41个提案、建议,市公安局逐一回访,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作出答复,确保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互相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应用。

  一是公开促进规范。市局以行政许可事项为重点,对公安机关行政职权范围的治安、出入境、禁毒、科技、交通、网安和消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专栏,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流程图和表格下载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有效推进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更加规范有序,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互相促进,协同发展,逐步向好。

  二是研判辅助决策。市局坚持按季度制定网民留言统计,对各地、各部门办理网民留言回复工作进行统计通报,并对网民留言集中反映的问题和区域特征等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准确把握网民关注焦点,作为各业务警种研判工作和各级领导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实现网民留言办理和推动公安工作两促进两提高。

  三是监督强化管理。按要求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网页设置“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栏目,按期主动向社会公开市局年度预算、部门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有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权利阳光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推进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康发展。

  二 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局深入贯彻《条例》,全面梳理整合,充分发挥市局门户网站(亳州市公安局网)、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21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时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5年,市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局在推动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诸多不足有待完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增强。存在重保密、轻公开的思想,甚至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具体表现在对是否公开界定不准确,公开及时性得不到很好保障,公文起草时未做公开标识等;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公开信心和能力略显不够,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网上办事能力依然薄弱。公安机关绝大多数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因存在面见当事人、现场核验等工作要求限制,虽然已将可以公开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表格下载等内容进行公开,但暂时仍无法面向公众完全实现互联网办事。

  2016年,市局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警务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亳州市公安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