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亳州市公安局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亳州市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亳州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5 00:00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字体:[ ]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警务公开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和亳州经济环境的发展。

  (一)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质量,确保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最大化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栏目的信息彻底公开,向社会公众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况充分公开,财务预决算栏目信息全面公开,招标采购、价格和收费等信息重点公开;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善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二)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大力推进职权目录清理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局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执法范围,细化执法流程,完善执法制度,推进规范执法,进一步梳理了警务公开和警务服务目录、流程、制度,对标准化窗口建设进行了规范。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了警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我局没有发生警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有些单位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把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缺乏工作主动性。
  (二)信息公开表面化、形式化。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不能达到公开应有的效果,对群众想知道的事或普遍关心的事还存在遮遮掩掩的现象,对触及部门权力或问题实质的事,公开的还不彻底。
  (三)警务公开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局从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多是兼职,专门负责人员较少且更换较为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影响警务公开推进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部门要继续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将本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发布,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全面。

    (二)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增加工作实效。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目录和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警务信息上网公开工作。
  (三)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扩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领域。特别注意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当前,要围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价格收费等领域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公开。
  (四)市局将要进一步加强对警务信息公开的监管,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等方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