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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 字体:[ ]

    2016年,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协同推进“放管服”,扎实开展“标准化深化年”活动,重点推动 “安徽公安便民服务e网通”、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服务群众能力建设,努力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现将《2016年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魏武大道南段,电话:0558-523301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公安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公开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亳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量化目标、分解任务、整体推进。结合市政务公开办评测结果通报,多次组织召开考评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2016年,“亳州公安网”和政务公开网两网共发布警务资讯108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

    二是突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6年市级公安机关招标采购、中标信息,实现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主动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公开关于户籍迁移等方面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全力推进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的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和居住证申领服务公开,设置户口和流动人员专栏,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在线服务。

    三是政民互动,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积极依托市局门户网站“亳州公安网”大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电子化全流程监控督办,并实现满意率在线测评。本年度,门户网站共受理网民留言407余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根据省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16〕65号),市局就深入贯彻《实施意见》进行具体部署。

    四是强化管理与创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6年度县级和局机关年度绩效考评,以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对于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实处的单位进行定期通报改进,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警种、部门全覆盖。强化各级业务培训,组织民警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培训班,全方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同时,积极与警种、部门主动沟通,推动警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放管服”

    按照要求,通过我局“亳州公安网”及政务公开网等渠道公布政府权力清单。按照市政府部署,认真开展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深化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随机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2016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不断优化窗口便民利民举措,提高服务管理质效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公通字〔2016〕1号)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发〔2016〕2号)精神,按照《2016年全省公安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和《安徽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公安部和省厅推出的关于户籍制度、驾考制度、外国人永久居留和边防出入境等便民利民举措,加强各级各警种部门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公安机关的报警服务台、接待室、信访办、办证大厅和派出所、交警队、车管所、出入境证件办理等直接面向社会、接待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创新方法手段,全面落实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制、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和预约服务制、延时工作制等服务模式,提高服务管理质效,努力把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打造成为展示良好形象、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开展改革创新,以门户网站、微信等为载体,积极开展为办事群众提供现场预约、在线办理等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不强。一些警种和部门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业务工作中去认真谋划,部分领导同志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不愿公开、不想公开、想不到公开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对下级公安机关指导不够。2016年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均出台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或具体实施细则,由于人力等因素的限制,对下级公安机关指导、督促不够。

    三是政务服务名称不规范。市级公安机关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政务服务名称、办理要求都不尽相同,为规范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进公开平台应用。加强“亳州公安网”及政务公开网的应用,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持续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一网通”、“一网办”。

    二是强化工作推动。继续加强日常工作督查指导和教育培训,完善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公开常态化。

 

 

 

                                                           亳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